中新網重慶7月28日電 (鐘旖)《重慶市旅游條例(修訂草案)》(以下簡稱修訂草案)28日首次提請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。該修訂草案對現行的《重慶市旅游條例》進行了全面修訂,將更好地規范保障當地旅游發展需要。
“修訂草案將更好地規范保障重慶旅游發展的需要。”重慶市旅游局副局長秦定波稱,《重慶市旅游條例》自2006年修訂施行以來,在推動當地旅游業發展,優化旅游發展環境等方面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,但監督管理職責不清、市場秩序不夠規范等問題也日益突出。
秦定波介紹,修訂草案共9章78條,在現行《條例》基礎上修改了54條、刪除16條、新增26條,主要從旅游發展與促進、旅游規劃與資源保護、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、旅游經營與服務、旅游安全以及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范。
針對近年來社會上反映強烈的強制購物、隨意轉團并團、不文明旅游等旅游市場秩序混亂等問題,以及智慧旅游興起、旅游電子商務發展勢頭迅猛的新情況,修訂草案一一進行了規范。
值得注意的是,為了突出重慶旅游特色,修訂草案對當地郵輪旅游、溫泉旅游、鄉村旅游等重慶特色旅游方式進行了規范。內容包括,鼓勵利用自然資源、民風民俗等開發鄉村和農業觀光等旅游項目,推進鄉村旅游發展;鼓勵和支持依法對溫泉資源的保護、開發和永續利用,發展溫泉養生、休閑、度假、醫療等旅游項目;以及,鼓勵單位和個人培育體現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,促進旅游購物業發展。
據了解,“十二五”期間,重慶旅游接待總人次、旅游總收入和入境旅游人次年均增長都保持在20%以上,2015年當地接待游客3.92億人次,實現旅游總收入2250億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