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的空白和法律規定的模糊性,使輕緩刑事政策在實踐中不易掌握,缺乏操作性
現行刑訴法雖然規定了逮捕的三個法定條件,但逮捕不逮捕的條件規定不具體,對“采取取保候審、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害性”沒有明確的界定方法和依據,是否“有逮捕必要”并沒有細化的客觀標準。法律對沒有必要逮捕的情形又沒有作具體的規定。因此“有逮捕必要”是一個模糊概念,在司法實踐中很難操作。二是現行刑訴法中沒有規定刑事和解制度,暫緩起訴制度,辯訴交易制度。雖然高檢院出臺了有關貫徹輕緩刑事政策的實施意見,但因缺乏相應的配套規定,檢察機關在貫徹這一政策中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,執行難度較大。
1顧研墨:OPEC凍產會議能否
2顧研墨:9.19 利比亞行為
3顧研墨:凍產已經臨近,油
4邊英杰:本周美日央行利率
5陳冷妍:利比亞黑天鵝頻起
6顧研墨:黃金破低盤整難反
7付雯萱:油價早盤跳水高開
8何默瑜:9.19OPEC空頭勢不
9留金一峰:輸油管道關閉助
10褚桓宇 9.19 加息不利避
Copyright @ 2001-2013 www.xykam.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國金融時報網 版權所有
網站所登新聞、資訊等內容, 均為相關單位具有著作權,未經書面授權,轉載注明出處
未經中國金融時報網書面授權,請勿建立鏡像,轉載請注明來源,違者依法必究
關于我們 | 聯系方式 | 供稿服務 | 版權聲明 | 友情鏈接 |